党中央和全国人民正在共同努力协作,抵抗肺病疫情的紧急当口,却有一些不法奸商出现。目前发现,已有多地出现药店售卖的口罩价格翻倍的情况,请市民朋友们监督,一但发现立即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投诉。
根据《价格法》第十四条 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:、
(一)相互串通,操纵市场价格,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;
(三)捏造、散布涨价信息,哄抬价格,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;
(七)违反法律、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;
(八)法律、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。
对违法者,执法部门可责令改正,没收违法所得,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;没有违法所得的,予以警告,可以并处罚款;情节严重的,责令停业整顿,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。
附: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电话:
“12315”、“12331”、“12365”